2016年12月6日 星期二

敬邀出席:台灣人國籍問題探討(北中南)說明會

各位好友~若有空歡迎您來了解日本律師團對台灣出身者的國籍歸屬是怎麼說的?謝謝。

日本教授及律師團 VS.台灣教授與律師對談
主題:台灣人國籍問題探討(北中南)說明會


一、高雄場
時間:12月10日下午2點30分
地點:高雄市後勁活中心B棟4樓。
主持人:蔡朝鵬先生
主講:清河弁護士、村上弁護士、清河雅孝
與談:台灣律師曾勁元
主辦:廢中華民國聯盟/理事長蔡朝鵬 福爾摩沙自治聯盟/理事長許華杞
協辦:日本旭行動會 理事長曾根憲昭

二、台中場
時間:12月11日(日)下午3點至5點半
地點:臺中市西屯區黎明路3段13號/阿秋美食廣場1樓會議廳(近台灣大道)。
主講:清河弁護士、竹中教授(公法)、岩本教授(国際法)、粟津弁護士、村上弁護士
主持人:美國律師蔡明憲
與談人:台灣律師曾勁元
主辦:台中公義行動教會
協辦:福爾摩沙自治聯盟/理事長許華杞 日本旭行動會/理事長曾根憲昭

三、台北場
時間:12月12日(一)早上10點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主持人:許華杞先生
主講:清河弁護士、竹中教授(公法)、岩本教授(国際法)、粟津弁護士、村上弁護士
與談:台灣律師曾勁元
主辦:福爾摩沙自治聯盟/理事長許華杞
協辦:日本旭行動會/理事長曾根憲昭



相關資料及訊息參考

1.查聯合國的無國籍記錄並未將台灣列入

參:附件「聯合國難民署應對無國籍現象政策指南」

附錄一、無國籍人群的資料(內文 第16~19頁 / 檔案 第17~20頁)
http://www.refworld.org/cgi-bin/texis/vtx/rwmain/opendocpdf.pdf?reldoc=y&docid=4e4b48982

關於無國籍人地位的公約來源:聯合國難民署網頁
http://www.unhcr.org/protection/statelessness/3bbb25729/convention-relating-status-stateless-persons.html

參考中文翻譯:關於無國籍人地位的公約
http://www.cahr.org.tw/lawdan_detail.php?nid=92


ROGER VS AMERICA的判決所說的”60年來原告(people of Taiwan)是處於無國家(非無國籍 without nationality)狀態。”Plaintiffs have essentially been persons without a state for almost 60 years.
http://www.gpo.gov/fdsys/pkg/USCOURTS-dcd-1_06-cv-01825/pdf/USCOURTS-dcd-1_06-cv-01825-0.pdf
 (美國政府出版物網站 - 關於法院文件網頁 第11頁 倒數第2段 第1句)


2.「美國不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或政府 "The United States does not recognize the “Republic of China” as a state or government." 」美國國務院「現行有效條約 “Treaties in Force” 」(第312頁)網址:
http://www.state.gov/documents/organization/202293.pdf

美國最高法院於2015年6月8日就耶路撤冷護照案判決說Foreign Affairs Manual:“The United States does not officially recognize Taiwan as a state’or ‘country,國務院於外交事務手冊聲稱美國不正式承認台灣為國家或政府


3.中共周恩來已告知聯合國秘書長中華民國已流亡境外無任何事實或法理主權可代表中華國民(the Chinese people)...
中共指控國民政府已流亡他國領土,無任何法理或事實主權可代表中華國民之立場依據
http://digicoll.library.wisc.edu/cgi-bin/FRUS/FRUS-idx?type=turn&id=FRUS.FRUS1949v09&entity=FRUS.FRUS1949v09.p0205&q1=reactionary&q2=exile

流亡境外,中共都不認為1945年10月25日是台灣光復節

流亡在他國領土故曰境外

流亡不在中國境內即境外

1949年底流亡來台的是中國人


4.冰島政府認定台灣學生不是中國人,竟發無國籍居留證

「台灣不是被承認的國家。」〔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海外台灣人常因正式國名「中華民國」,而被誤認為中國人。政大李同學赴冰島留學,在申請居留證時也發生國籍被登記為中國的情形,她希望被註記為「台灣」,與當地政府斡旋三個多月,最後竟獲得「無國籍(STATELESS)」的註記結果。外交部對此回應,已指示我鄰近的駐丹麥代表處協助處理。李同學以交換學生身分在冰島停留半年,但申請到的居留證上,國籍欄位卻是中國,「一直讓我感到不舒服」。她因此寫了三封信給冰島移民署,但遭對方「已讀不回」,她親自到移民署窗口詢問,但主管告訴她:「台灣不是被承認的國家。」(2016-11-20)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53735


5. 台灣出身者不適用中國法律,而是適用日本的國籍法!

法務省は15日、「国籍事務において、台湾出身者の人に中国の法律を適用していない。日本の国籍法が適用される」との見解を明らかにした。來源:毎日新聞http://mainichi.jp/articles/20160916/ddm/005/010/049000c

【中譯】日本法務省15日聲明「有關國籍事務、台灣出身者並不適用中國法律。而是適用日本的國籍法」。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4009862.A.6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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